2019年5月17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顶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和审批决定等要求组织本项目竣工验收、其中建设单位、环评单位、验收检测单位、验收报告编?#39057;?#20301;和专家组成验收组。与会专家代表勘察现场,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进展情况、验收报告编?#39057;?#20301;对验收报告的详细介绍,经过认真?#33268;郟?#25552;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武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位于武义县官山后垅垃圾填埋场南侧。项目本次建成内容为2台450t/d炉排型垃圾焚烧炉及相关设备。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于2016年6月委托浙江联强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武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金华市环境保护局于2016年6月以“金环建武[2016] 1号”对该项目环评报告书进行了批复。目前,企业配套的环保设施运行基本正常,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完成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工作并编制验收监测报告。
(三)投资情况
武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总投资3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0万元。
(?#27169;?#39564;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武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台450t/d炉排型垃圾焚烧炉)。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出具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企业本次申请验收的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与环评报告书及批复意见中要求基本一致,未发生重大改变。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车间地面冲洗水、化水间化学废水、生活污水、冷却塔排污水和垃圾渗滤液。垃圾渗滤液、生活污水、各类冲洗废水、中和沉淀后的酸碱废水、初期雨水等,经渗滤液处理站预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排入武义县污水处理厂;循环冷却系统排水用作厂区内回用。
(二)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焚烧炉排放烟气。烟气经“SNCR+半干式反应塔+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工艺的烟气净化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80米烟囱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锅炉、汽轮发电机组及各类辅助设?#31119;?#22914;泵、风机、空压机等产生的动力机械性噪声以及各类管道介质的流动和排汽产生的噪声、煤及?#20197;?#36816;输产生的交通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和维护保养等措施来降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以及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固废
本次项目生产期间固废主要是垃圾焚烧过程产生的炉渣、飞灰、废弃除?#38745;?#34955;、污水处理污泥和生活垃圾等。项目废水预处理污泥和生活垃圾入炉焚烧,炉渣为一般固废由武义鸿松炉渣有限公司综合利用,飞灰固化达标后进入武义官山后陇垃圾填埋场填埋,废弃除?#38745;?#34955;、废反渗?#25913;?#20026;危险废物,委托金华市莱逸园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焚烧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 废水
污水处理站两个周期对CODCr的去除效率分别为99.9%、99.9%,对NH3-N的去除效率分别为99.9%、99.9%。
2、 废气
1# 生活垃圾焚烧炉配套的废气净化处理设施两个周期的除尘效率分别为99.84%、99.95%,脱硫效率分别为98.1%、97.3%,氯化氢去除率分别为98.5%、98.0%。
2# 生活垃圾焚烧炉配套的废气净化处理设施两个周期的除尘效率分别为99.94%、99.94%,脱硫效率分别为96.4%、85.3%,氯化氢去除率分别为92.0%、89.9%。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武义伟明垃圾焚烧厂产生的垃圾渗滤液等生产废水,经官山后陇渗滤液处理站 “生化+外置式MBR+NF+RO”的处理,排放废水中pH低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限值,SS、CODCr、BOD5、氨氮、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等污染物浓度低于《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规定的浓度限值,可以纳管进入武义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冷却回用水中污染物pH、CODCr、BOD5、氨氮、总磷、石油类等监测值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标准》(GB/T 19923 -2005)中相关标准。中后期雨水中污染物pH、CODCr、BOD5、SS、氨氮、总磷、石油类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一级标准。
2、废气
监测期间,两台生活垃圾焚烧炉产生的废气经“SNCR炉内脱氮+半干式反应塔+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80米烟囱高空排放,其中常规污染物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氯化氢、镉+铊、锑+砷+铅+铬+钴+铜+锰+镍、汞的排?#25490;?#24230;和烟气黑?#26579;?#31526;合金华市环境保护局金环建武[2016] 1号环评批复意见标准控制要求(《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和欧盟标准DIRECTIVE 2000/76/EC,两者中从严取?#24403;?#20934;)。氨逃逸浓度满足《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28304;?#21270;还原法》(HJ562-2010)限值要求。
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H2S、NH3、臭气的浓?#26579;?#31526;合GB14554-19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厂界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颗粒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3、 环境空气
武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周边区域王村2018年11月22日环境空气中氨浓度0.243 mg/m3,高于HJ2.2-2018附录D推荐限值0.2 mg/m3,王村2018年11月21日以及大通寺两日环境空气中氨浓?#26579;?#20302;于HJ2.2-2018附录D推荐限值,H2S浓?#26579;?#20302;于《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1979)限值;二噁英浓?#26579;?#20302;于日本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年均浓度)。
2018年11月22日当日风向为东北风,王村位于武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西北方向,且西北方向1#厂界2018年11月22日氨最大浓度为0.093 mg/m3,此次敏感点氨超标可能系村内污水窖散发氨气所致。
4、 噪声
监测期间,项目各主要噪声源的噪声值在74.5~83.6dB(A) 之间,项目厂区各厂界昼、夜间噪声测定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5、 固废
本次项目生产期间固废主要是垃圾焚烧过程产生的炉渣、飞灰、废弃除?#38745;?#34955;、污水处理污泥和生活垃圾等。项目废水预处理污泥和生活垃圾入炉焚烧,炉渣为一般固废由武义鸿松炉渣有限公司综合利用,飞灰固化达标后进入武义官山后陇垃圾填埋场填埋,废弃除?#38745;?#34955;、废反渗?#25913;?#20026;危险废物,委托金华市莱逸园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焚烧处置。
6、总量控制
(1) 废水
经核实,项目其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环境量0.33吨/年、氨氮6×10-4吨/年、汞1.2×10-4千克/年、镉6×10-4千克/年、总铬9×10-3千克/年、砷6×10-3千克/年,符合金华市环境保护局金环建武[2016] 1号环评批复CODcr 2.27吨/年、氨氮0.23吨/年、汞0.045千克/年、镉0.45千克/年、总铬4.53千克/年、砷4.53千克/年的总量控制值要求。
(2) 废气
废气污染物有组织年排放总量分别为:废气9.2亿立方米/年,烟尘0.64吨/年,二氧化硫3.04吨/年,氮氧化物168.56吨/年,汞5.90×10-4吨/年,铅7.24×10-4吨/年,镉7.24×10-4吨/年,符合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一期扩容工程烟尘10.80吨/年、二氧化硫54.00吨/年、氮氧化物216.00吨/年,汞0.054吨/年,铅0.54吨/年,镉0.054吨/年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废水经渗滤液处理站预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排入武义县污水处理厂,焚烧炉烟气经“SNCR+半干式反应塔+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工艺的烟气净化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80米烟囱排放,并采取了一定的隔声降噪措施?#29615;?#27700;、废气和噪声的监测结果均符合相应标准限值的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武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保?#20013;?#23436;?#31119;?#36739;好的执行了“三同时”的要求,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相应配套的主要环保治理设施均已按照环评报告书及批复意见的要求建成,建立了各类较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废水、废气、噪声的监测结果均能达到环评报告书及批复意见中要求的标准,总量符合环评报告书及批复意见要求,固废落实了合理的处置途径。验收工作组认为该项目基本符合环保竣工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七、后续要求
1、验收监测单位须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25913;?/span> 污染影响类》要求,进一步完善报告格式、内容。
2、企业进一步提升厂区内无组织废气的收集及处理,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企业进一步加强厂区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定期开展环保设施的清洁维护,保?#32454;?#31867;环保设施正常运?#23567;?/span>
八、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见附件“武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签到表”。
项目名称:武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武义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武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废水、废气、噪声部分),武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固废部分)
公示时间:2019年06月19日------2019年07月17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林文斌
联系电话:15858943889
武义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